交通運輸部發布公告,針對無船承運業務中涉及的部分違規收費問題,正式點名26家企業向相關客戶退還多收取的費用。無船承運業務是指在航運中,企業作為承運人簽發提單、收取運費,但不實際擁有或經營船舶的業務模式。此次涉及的退款主要源于企業在業務操作中存在的不合理收費行為,例如未經明確告知的附加費、超額收取的管理費等。
交通運輸部強調,此舉旨在規范無船承運市場秩序,保護貨主和托運人的合法權益,促進行業健康發展。公告中列出的26家企業需在規定期限內完成退款工作,并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。對于未按時履行的企業,將依法采取處罰措施。
如果您是這些企業的客戶,建議及時聯系企業或通過交通運輸部官方渠道查詢具體退款流程。此次行動不僅體現了政府對市場公平的重視,也為廣大用戶提供了維權依據。交通運輸部將持續加強監管,確保無船承運業務透明、合規運行。